义务论与伦理学
道义学和伦理学是理解和应用商业和职业生活中的道德原则的综合指南。本书由著名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罗伯特·奥迪博士撰写,全面概述了义务论和伦理学的主要理论。它深入分析了康德、穆勒和亚里士多德的伦理理论,以及当代美德伦理学、功利主义和社会契约论。
关键概念
本书涵盖了广泛的主题,包括伦理推理的本质、道德原则的作用以及伦理原则在实际问题中的应用。它还检查了各种形式的决策的伦理含义,例如成本收益分析、风险收益分析以及在商业和职业生活中使用伦理原则。
详细说明
奥迪博士详细解释了主要的伦理学理论,包括它们的长处和短处。他还研究了这些理论对商业和职业生活中决策的影响。他就如何在工作场所、市场和公共政策等各种环境中应用道德原则提供实用建议。
结论
总的来说,道义学和伦理学对于任何有兴趣在商业和职业生活中理解和应用道德原则的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资源。它全面概述了义务论和伦理学的主要理论,并详细解释了它们对决策的影响。对于任何希望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理解和应用道德原则的人来说,这本书都是宝贵的资源。
道义论(或道义伦理学)是伦理人们根据自己的行为来定义道德上的正确或错误,而不是参考这些行为的后果或执行这些行为的人的性格。道义论这个词来自希腊词根迪昂,这意味着职责,并且徽标,这意味着科学。因此,道义论是“责任的科学”。
道义道德体系的特点是关注并严格遵守独立的道德规则或义务。为了做出正确的 道德选择 ,人们必须了解这些道德义务是什么,以及存在哪些正确的规则来规范这些义务。当道义学家履行职责时,他或她的行为就定义而言是符合道德的。不履行职责会使人不道德。
在道义论体系中,职责、规则和义务由商定的道德准则决定,通常是在正式宗教中定义的道德准则。因此,道德就是遵守道德制定的规则 宗教 .
道德责任的动机
道义道德体系通常强调执行某些行为的原因。仅仅遵循正确的道德准则往往是不够的;相反,一个人也必须有正确的动机。即使道义学家违反了道德规则,也不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只要他们有动机遵守某些正确的道德义务(并且大概犯了一个诚实的错误)。
然而,在道义论道德体系中,仅凭正确的动机决不能成为行为的正当理由。它不能用作描述行为在道德上正确的基础。仅仅相信某事是应遵循的正确职责也是不够的。
义务和义务必须客观和绝对地确定,而不是主观地确定。主观感受的道义论系统没有空间。相反,大多数追随者谴责各种形式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
责任科学
在大多数义务论体系中,道德原则是绝对的。特别是,这意味着道德原则完全独立于遵循这些原则可能产生的任何后果。因此,如果这套价值观包括说谎是一种罪恶的附带条件,那么说谎总是错误的——即使这会导致对他人的伤害。遵循如此严格的宗教原则的道义学家如果就犹太人的藏身地点向纳粹撒谎,将是不道德的行为。
道义伦理体系提出的关键问题包括:
- 什么是道德责任?
- 我的道德义务是什么?
- 我如何权衡一项道德义务与另一项道德义务?
道义论的例子
因此,道义论是一种道德义务理论,它包含强调个人权利和义务的道德理论。这个词是杰里米·边沁 (Jeremy Bentham) 于 1814 年创造的,他认为道义论是一种整理自利理由让代理人为普遍利益行事的方式,但边沁认为遵循严格的道德行为准则实际上是为了普遍利益善待人类。现代道义学家更加关注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在这些相当简单的例子中,假设的道义论者可能做出的决定与假设的后果论者的决定进行了比较。
- 一群恐怖分子劫持了两名人质,并威胁说除非你杀死第三个人,否则他们将被杀死。
结果论者会杀死第三个人,因为这样做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结果(更少的死人)。道义学家不会杀死第三者,因为无论结果如何,你都应该杀死任何人,这是不对的。
- 你在树林里散步,背包里有蛇毒解毒剂。你遇到一个被蛇咬伤的人,你认出这个人被证明对一系列强奸和杀戮负责。
道义学家给这个人解药,因为它可以挽救生命;结果论者拒绝用药,因为这样做可能会拯救许多其他人。
- 你的母亲患有老年痴呆症,她每天都会问你她是否患有老年痴呆症。告诉她“是”会让她那天很痛苦,然后她会忘记你告诉她的话,第二天再问你。
道义学家告诉她真相,因为说谎总是错的;结果论者对她撒谎,因为他们都会享受那一天。
- 你喜欢大声唱表演曲子,但你的邻居却抱怨你。
道义学家停止唱歌,因为侵犯他人不听你说话的权利是错误的;结果论者停止唱歌以避免报复。
这些论点被伦理学教授 Tom Doughtery 称为道义论者和结果论者的“基于代理人”的论点,因为它们是为一个人的行为而设立的:道义论者的道德伦理可能反而会让一个人阻止其他人杀死第三个陌生人,扣留蛇毒液,对你的母亲撒谎,或者在他们的声音中高唱表演曲调。
此外,请注意结果论者有更多选择:因为他们会权衡特定选择的成本。
道义伦理学的类型
义务论伦理理论的一些例子是:
- 神圣命令 ——道义论道德理论的最常见形式是那些从神那里得出一套道德义务的理论。根据许多 基督徒 ,例如,只要符合规则和义务的行为在道德上是正确的 基督教的上帝 .
- 义务理论 ——如果一个行为符合给定的责任和义务清单,那么它在道德上是正确的。
- 权利理论 ——如果一个行为充分尊重所有人(或至少是特定社会的所有成员)的权利,那么它在道德上是正确的。这有时也被称为自由主义,因为只要他们的行为不侵犯他人的权利,人们就应该在法律上自由地做任何他们想做的事。
- 契约主义 ——如果一个行为符合理性道德主体在为互利而建立社会关系(契约)时同意遵守的规则,那么该行为在道德上是正确的。这有时也被称为契约主义。
- 一元道义论 ——如果一个行为符合一个指导所有其他附属原则的道义原则,那么它就是道德上正确的。
相互冲突的道德义务
对道义论道德体系的一个普遍批评是,它们没有提供明确的方法来解决道德义务之间的冲突。一个纯粹的道义论道德体系不能既包括不说谎的道德义务,又包括防止他人受到伤害的道德义务。
在涉及纳粹和犹太人的情况下,一个人如何在这两种道德责任之间做出选择?对此的一种回应可能是简单地选择“两害相权取其轻”。然而,这意味着依赖于了解两者中哪一个的恶果最少。因此,道德选择是基于结果论者而不是一个义务论的基础。
根据这一论点,道义体系中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实际上是那些经过长时间证明可以产生最佳结果的行为。最终,它们被铭记在习俗和法律中。人们不再过多地考虑它们或它们的后果——它们只是被认为是正确的。因此,义务论伦理学是其中特定义务的原因被遗忘的伦理学,即使事情已经完全改变。
质疑道德责任
第二个批评是,道义论道德体系不允许存在灰色地带,在灰色地带,行为的道德性值得怀疑。相反,它们是基于绝对——绝对原则和绝对结论的系统。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道德问题往往涉及灰色地带,而不是绝对的黑白选择。我们通常有相互冲突的职责、利益和问题,使事情变得困难。
遵循哪些道德准则?
第三个常见的批评是,无论后果如何,哪些义务是我们应该遵守的义务。
在 18 世纪可能有效的职责现在不一定有效。然而,谁又能说哪些应该被放弃,哪些仍然有效呢?如果要放弃任何一项,我们怎么能说它们真的是 18 世纪的道德义务呢?
来源
- 布鲁克,理查德。 ' 道义论、悖论和道德恶。 '社会理论与实践33.3(2007):431-40。打印。
- 多尔蒂,汤姆。 ' 代理中立道义论。 '哲学研究163.2(2013 年):527-37。打印。
- 斯特尔齐格,蒂姆。 ' 义务论、政府行为和分配豁免:电车问题如何塑造权利与政策之间的关系。 '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律评论146.3(1998):901-59。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