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诫:不可雕刻偶像
十诫中的第二诫是最重要和最广为人知的宗教规则之一。它说:“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上天、下地、或地底下水中任何事物的偶像”。这条诫命禁止拜偶像,这是偶像崇拜的一种形式。这也提醒我们要专注于上帝而不是物质事物。
诫命的意义
第二条诫命提醒我们将上帝放在我们生活的首位,不要被物质事物分心。这是对偶像崇拜的警告,偶像崇拜是对上帝以外的任何事物的崇拜。这也提醒人们不要制作任何上帝或任何其他宗教人物的形象,因为这被认为是一种偶像崇拜。
诫命的重要性
第二条诫命是一个重要的提醒,提醒我们要将注意力集中在上帝身上,而不是物质上。它还提醒您不要崇拜偶像或制作任何上帝或任何其他宗教人物的形象。这条诫命是许多宗教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醒我们要保持坚定的信仰和专注于上帝。
结论
第二条诫命是一个重要的提醒,提醒我们要将注意力集中在上帝身上,而不是物质上。这是对偶像崇拜的警告,并提醒不要制作任何上帝或任何其他宗教人物的形象。这条诫命是许多宗教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醒我们要保持坚定的信仰和专注于上帝。
第二条诫命是这样写的: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任何上天、下地、或地底下水中之物的形象: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们: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必追讨父亲的罪孽,直到三四代。向千千万万爱我,遵守我诫命的人施怜悯。这是最长的诫命之一,尽管人们通常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在大多数清单中,绝大多数都被删掉了。如果人们记得它,他们只记得第一句话:“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但这足以引起争议和分歧。一些自由主义神学家甚至争辩说,这条诫命最初只包含那九个词组。
第二条诫命是什么意思?
大多数神学家认为,这条诫命旨在强调作为创造者的上帝与上帝的创造物之间的根本区别。在各种近东宗教中,使用神的形象来促进崇拜是很常见的,但在古代 犹太教 ,这是被禁止的,因为创造的任何方面都不能充分代表上帝。人类最接近分享神性的属性,但除此之外,任何创造物都不可能满足。
大多数学者认为,提到“雕刻图像”是指上帝以外的存在物的偶像。它没有说“人的雕刻图像”之类的话,其含义似乎是如果有人雕刻了图像,它就不可能是上帝之一。因此,即使他们认为自己制作了神的偶像,但实际上,任何偶像都必然是其他神的偶像。这就是为什么禁止雕刻偶像通常被认为与禁止崇拜任何其他神灵有根本的联系。
古代以色列似乎一直坚持非圣像传统。迄今为止,在任何希伯来圣所中都没有发现任何明确的耶和华神像。考古学家发现的最接近的是 Kuntillat Ajrud 对神和配偶的粗略描绘。有些人认为这些可能是耶和华和亚舍拉的形象,但这种解释存在争议且不确定。
这条诫命中经常被忽视的一个方面是代际犯罪和惩罚。根据这条诫命,对一个人的罪行的惩罚将落在他们的子孙后代的头上,直到四代——或者至少是拜错神的罪。
为了 古希伯来人 ,这似乎不是什么奇怪的情况。一个高度部落化的社会,一切在本质上都是共同的——尤其是宗教崇拜。人们不是在个人层面上与上帝建立关系,而是在部落层面上这样做。惩罚也可以是公共性质的,尤其是当犯罪涉及公共行为时。在近东文化中,整个家庭群体都会因个别成员的罪行而受到惩罚,这在近东文化中也很常见。
这不是无意义的威胁—— 约书亚 第 7 节描述了亚干在偷窃上帝想要的东西后如何与他的儿女一起被处决。所有这一切都是在“耶和华面前”完成的,并且是在上帝的鼓动下完成的;许多士兵已经战死,因为上帝对他们发怒 以色列人 因为其中一个犯了罪。那么,这就是集体惩罚的本质——非常真实、非常恶劣、非常暴力。
现代视野
不过,那是那时,社会已经向前发展。今天,因为父亲的行为而惩罚孩子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罪行。任何文明社会都不会这样做——即使是半途而废的文明社会也不会这样做。任何“正义”系统,如果一个人的“罪孽”加在他们的孩子和孩子的孩子身上,直到第四代,都会被正确地谴责为不道德和不公正的。
对于一个暗示这是正确行动方针的政府,我们不应该做同样的事情吗?然而,当政府将十诫作为个人或公共道德的适当基础时,这正是我们所拥有的。政府代表可能会试图通过省略这个令人不安的部分来为他们的行为辩护,但这样做他们并不是在真正宣传十诫,是吗?
挑选和选择他们将支持的十诫中的哪些部分对信徒来说就像是对非信徒的支持一样侮辱信徒。就像政府无权单独挑出 十诫 为了获得认可,政府无权对它们进行创造性编辑,以使它们尽可能为最广泛的受众所接受。
什么是雕刻图像?
几个世纪以来,这一直是各个基督教会之间争论不休的主题。这里特别重要的是,虽然新教版本的十诫包含这一点,但天主教版本却没有。如果从字面上理解,禁止雕刻图像会给天主教徒带来许多问题。
除了各种圣徒和玛丽的许多雕像外,天主教徒还通常使用描绘耶稣身体的十字架,而新教徒通常使用空十字架。当然,天主教和新教教堂通常都有描绘包括耶稣在内的各种宗教人物的彩色玻璃窗,它们也可以说是违反了这条诫命。
最明显和最简单的解释也是最字面的:第二条诫命禁止创造任何事物的形象,无论是神圣的还是世俗的。这种解释在申命记 4 中得到了加强:
因此,你们要小心谨慎;因为在耶和华在何烈山从火中对你们说话的那一天,你们没有看见任何相似的东西:恐怕你们败坏自己,为自己制造偶像,任何形状的相似物,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 地上一切走兽的样子, 空中飞翔的飞鸟的样子, 地上爬行之物的样子, 地下水中一切鱼的样子: 以及免得你举目望天,看见日头、月亮、星宿,就是天上的万象,都必敬拜事奉,就是耶和华你神所分给的天下万国。很难找到 天主教堂 那没有违反这条诫命,大多数人要么忽略这个问题,要么以与文本相反的隐喻方式解释它。解决这个问题最常见的方法是在禁止雕刻偶像和禁止崇拜偶像之间插入一个“和”。因此,人们认为制作雕刻图像没有跪拜他们是可以接受的。
不同教派如何遵循第二诫命
只有少数几个教派,例如 阿米什人 和 旧秩序门诺派 , 继续认真对待第二条诫命——事实上,认真到他们经常拒绝拍照。这条诫命的传统犹太人解释确实包括像十字架这样的物体,这些物体属于第二条诫命所禁止的。其他人则更进一步,认为包含“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是禁止容忍错误的宗教或错误的基督教信仰。
虽然基督徒通常会找到一种方法来为自己的“偶像”辩护,但这并不能阻止他们批评他人的“偶像”。东正教徒批评教堂中天主教的雕像传统。天主教徒批评东正教崇拜圣像。一些新教教派批评天主教徒和其他新教徒使用的彩色玻璃窗。 耶和华见证人 批评圣像、雕像、彩色玻璃窗,甚至其他人使用的十字架。没有人拒绝在所有情况下使用所有“雕刻图像”,甚至是世俗的。
反传统的争论
8 世纪中叶至 9 世纪中叶,拜占庭基督教会就基督徒是否应该尊崇圣像的问题,引发了基督徒之间关于如何解释这条诫命的最早争论之一。大多数单纯的信徒倾向于崇敬圣像(他们被称为图标模块),但许多政治和宗教领袖希望将它们砸碎,因为他们认为崇拜圣像是一种偶像崇拜(他们被称为偶像破坏者).
726 年,当拜占庭皇帝利奥三世下令将基督的像从皇宫的查尔克门上取下时,这场争论就开始了。经过多次辩论和争议,在 787 年尼西亚的一次理事会会议上,对圣像的崇拜正式恢复并得到批准。但是,对圣像的使用提出了条件——例如,必须将圣像涂成平坦的,没有任何突出的特征。直到今天,图标在 东正教会 ,作为天堂的“窗户”。
这场冲突的一个结果是神学家在崇拜和崇敬之间形成了区别(proskynesis) 支付给圣像和其他宗教人物,以及崇拜 (拉特里亚),这是单单归功于上帝的。另一个是将偶像破坏一词引入流行,现在用于任何攻击流行人物或偶像的企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