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让天主教婚姻有效?
天主教婚姻是天主教会认可的男女有效结合的圣礼。要被视为有效,天主教婚姻必须满足某些要求。这些包括:
- 免费同意: 双方必须自愿同意结婚,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胁迫或胁迫。
- 正确的形式: 婚礼必须在牧师、执事或授权牧师以及两名证人在场的情况下举行。
- 有效意图: 这对夫妇必须有进入永久、排他和忠诚结合的意图。
- 容量: 双方必须可以自由结婚,这意味着他们尚未与其他人结婚,并且必须达到法定年龄。
天主教婚姻必须满足这些要求才能被视为有效。如果不满足这些要求中的任何一项,则在天主教会眼中,婚姻将被视为无效。
2016 年 6 月 16 日, 方济各 一些关于当今天主教婚姻有效性的即兴评论在天主教世界引发了一场风暴。在他最初的言论中,教宗宣称“我们绝大多数的圣礼婚姻都是无效的。”第二天,即 6 月 17 日,梵蒂冈发布了一份官方记录,其中的评论被修改(经教皇弗朗西斯批准),内容为“我们的部分圣礼婚姻无效”。
这仅仅是教皇在不考虑媒体如何报道的情况下随意发表言论的另一个例子,或者事实上,教皇试图表达更深层次的观点? 什么使天主教婚姻有效 ,今天是否比过去更难缔结有效的婚姻?
教宗方济各讲话的背景
教皇弗朗西斯的评论可能出乎意料,但他们并非出于左派。 6 月 16 日,他在罗马教区的牧民大会上发表讲话,当时, 据天主教通讯社报道 ,
一位外行询问“婚姻危机”,以及天主教徒如何帮助教育青年恋爱,帮助他们了解圣事婚姻,并帮助他们克服“他们的抗拒、妄想和恐惧”。
发问者和教宗分享了三个具体的问题,这些问题本身都没有争议:第一,当今天主教世界存在“婚姻危机”;第二,教会必须加大力度教育那些即将结婚的人,使他们为婚姻做好准备。 婚姻圣事 ;第三,教会必须帮助那些因各种原因抵制婚姻的人克服这种抵制并接受基督教的婚姻观。
教皇弗朗西斯实际上说了什么?
结合圣父被问到的问题,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他的回答。正如天主教通讯社报道的那样,“教皇从他自己的经历中回答”:
“几个月前,我听到一位主教说他遇到了一个完成大学学业的男孩,他说‘我想成为一名牧师,但只有 10 年。’这就是临时文化。这种情况无处不在,在神父生活中,在宗教生活中也是如此,”他说。
“这是临时的,因此我们绝大多数的圣礼婚姻都是无效的。因为他们说“是的,我的余生!”但他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因为他们有不同的文化。他们说出来,他们有善意,但他们不知道。”
他后来指出,许多天主教徒“不知道[婚姻的]圣礼是什么”,也不了解“圣礼之美”。天主教婚姻准备课程必须克服文化和社会问题,以及“临时文化”,而且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圣父提到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一位妇女,她因教会缺乏婚姻准备而‘责备’他,她说:“我们必须一生都做圣事,而且不可分割地,他们给我们平信徒四个(婚姻准备) ) 会议,这就是我们的一生。”
对于大多数神父和那些从事天主教婚姻筹备工作的人来说,教皇弗朗西斯的言论并不令人惊讶——也许除了最初的声明(第二天修改)“我们绝大多数的圣礼婚姻都是无效的”。大多数国家的天主教徒离婚率与非天主教徒相当,这一事实表明提问者的担忧和圣父的回答正在解决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有效婚姻的客观障碍
但对于今天的天主教徒来说,缔结有效的圣礼婚姻真的那么难吗?什么样的事情可以使婚姻无效?
佳能法典通过讨论“特定的污物障碍”来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称之为客观障碍——对婚姻的影响,以及那些可能影响一方或双方同意结婚的能力的问题。 (一个障碍是阻碍您尝试做的事情。 ) 我们应该注意到,圣父是不是谈论客观障碍,其中包括(除其他事项外)
- 未成年(男性16岁,女性14岁)
- “性交的前因和永久性无能”
- 被“之前婚姻的束缚”
- 之间的联合 受洗 天主教徒和未受洗的人
- 收到了 圣秩圣事 或“在宗教机构中受到公开的永久贞洁誓言的约束”
- 关系过于密切,无论是血缘关系还是收养关系
事实上,今天比过去更普遍的这些客观障碍中唯一一个可能是受洗的天主教徒和未受洗的配偶之间的结合。
可能影响婚姻有效性的婚姻同意障碍
相反,教皇弗朗西斯和提问者所想的是那些影响进入婚姻的一方或双方完全同意婚约的能力的事情。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正如佳能法典第 1057 条所指出的那样,“当事人的同意,在具有法律资格的人之间合法地表示,缔结婚姻;没有人力能够提供这种同意。在圣事方面,男人和女人是婚姻圣事的牧师,而不是执行仪式的神父或执事;因此,在进入圣礼时,他们需要通过意志的行为来做教会在圣礼中的意图:“婚姻同意是一种意志的行为,男人和女人通过这种行为相互给予和接受对方通过不可撤销的契约来建立婚姻。
各种各样的事情会阻碍一方或双方完全同意结婚,包括(根据佳能法典第 1095-1098 条)
- 缺乏“充分使用理由”
- 患有“关于相互移交和接受的基本婚姻权利和义务的判断自由裁量权的严重缺陷”(例如,不了解婚姻需要性行为)
- 无法“因心理原因而承担婚姻的基本义务”
- “不知道婚姻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永久伙伴关系,命令他们通过某种性合作来生育后代”
- 当你真的和另一个人结婚时,你以为你是在和一个人结婚(“关于这个人的错误”)
- 已经“被恶意欺骗,为了获得同意而犯下罪行,涉及另一方的某些品质,这种品质本质上会严重扰乱夫妻生活的伙伴关系”
其中,教皇弗朗西斯显然想到的首要问题是对婚姻永久性的无知,正如他对“临时文化”的评论所表明的那样。
“临时文化”
那么圣父所说的“临时文化”是什么意思呢?简而言之,只有当我们认为它重要时,它才是重要的。一旦我们决定某件事不再符合我们的计划,我们就可以将其搁置并继续前进。对于这种心态,认为我们采取的某些行动会产生永久性的、具有约束力的、无法撤销的后果的想法根本没有意义。
虽然他并不总是使用“临时文化”这个词,但教皇弗朗西斯在过去的许多不同背景下都谈到过这一点,包括在关于堕胎、安乐死、经济和环境退化的讨论中。对现代世界的许多人来说,包括天主教徒,似乎没有什么决定是不可撤销的。当涉及到同意结婚的问题时,这显然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因为这种同意要求我们认识到“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间为了生育后代而建立的永久伙伴关系。”
在离婚很普遍、已婚夫妇选择推迟生育甚至完全避免生育的世界里,前几代人对婚姻永久性的直觉把握不再是理所当然的。这给教会带来了严重的问题,因为神父们不能再假设那些来找他们希望结婚的人的意图是教会自己在圣礼中的意图。
这是否意味着今天缔结婚姻的“绝大多数”天主教徒不明白婚姻是一种“永久伙伴关系”?不一定,出于这个原因,将教皇的评论修改为(在正式成绩单中)“我们的圣礼婚姻的一部分无效”似乎已经 谨慎 .
对婚姻有效性的更深入审查
教皇弗朗西斯在 2016 年 6 月的即兴评论并不是他第一次考虑这个话题。事实上,除了“绝大多数”部分,他所说的一切(以及更多)都表达在 他在罗马轮值大会上发表的演讲 ,天主教会的“最高法院”,15 个月前的 2015 年 1 月 23 日:
事实上,缺乏对信仰内容的了解可能会导致法典所称的意志的决定性错误(参法典 1099 条)。鉴于世俗思想经常盛行强加给教会的训导权,这种情况不能再像过去那样被视为例外。这种错误不仅威胁到婚姻的稳定性、排他性和结果性,而且威胁到为了对方的利益而安排的婚姻。它威胁到作为同意的“重要原则”的夫妻之爱,为了建立一生的联盟而相互给予。 “婚姻现在往往被视为一种纯粹的情感满足,可以以任何方式构建或随意修改”(附录 Ex. 喜乐的福音 , 名词66).这促使已婚人士对他们的结合的持久性和排他性产生一种心理保留,每当所爱的人不再看到他或她自己对情感幸福的期望得到满足时,这种保留就会受到破坏。
这份照本宣科的演讲语言更为正式,但其思想与教皇弗朗西斯在他的即兴评论中表达的观点相同:今天,婚姻的有效性受到“世俗思维”的威胁,否认婚姻的“永久性”及其“排他性。”
教皇本尼迪克特提出了同样的论点
事实上,教皇弗朗西斯并不是第一个解决这个问题的教皇。事实上,本尼迪克特教皇在相同的背景下就“临时文化”提出了基本相同的论点—— 对罗马罗塔的演讲 2013 年 1 月 26 日:
当代文化以突出的主观主义以及伦理和宗教相对主义为标志,将个人和家庭置于紧迫的挑战之前。首先,它面临着人类束缚自己的能力的问题,以及持续一生的束缚是否真的可能并符合人性的问题,或者它是否与人的自由和自我相矛盾。履行。事实上,一个人过着“自主”的生活,并且只有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断绝关系时才与对方建立关系,这种想法构成了一种普遍的心态。
从这一反思中,教皇本尼迪克特得出了一个结论,如果有的话,这个结论甚至比教皇方济各得出的结论更令人不安,因为他看到这种“主观主义、伦理和宗教相对主义”质疑了 信仰 “那些订婚的人”,其可能的后果是他们未来的婚姻可能无效:
为了圣餐的目的,男女之间的牢不可破的契约并不要求那些订婚的人有个人的信仰;作为必要的最低条件,它确实需要做教会所做的事情的意图。但是,如果不将意图问题与结婚者的个人信仰问题混淆起来很重要,那么将它们完全分开是不可能的。正如国际神学委员会在 1977 年的一份文件中所观察到的:“如果没有信仰的踪迹(在‘信仰’一词的意义上——倾向于相信),也没有发现对恩典或救赎的渴望,那么一个真正的疑问是,是否存在上述真正的圣礼意图,以及所订婚约是否有效。”
问题的核心——以及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最后,我们似乎可以将教皇弗朗西斯的即席言论中可能的夸张——“绝大多数”——与他在 2016 年 6 月的回应和 2015 年 1 月的演讲中讨论的根本问题区分开来,以及教皇本尼迪克特在 2013 年 1 月讨论的问题。这个根本问题——“临时文化”,以及它如何影响天主教男女真正同意婚姻并因此有效缔结婚姻的能力——是一个天主教会必须面对的严重问题。
然而,即使教皇弗朗西斯最初的即兴评论是正确的,重要的是要记住这一点:教会一如既往地假定任何符合外部有效性标准的特定婚姻实际上是有效的,除非另有说明.换句话说,本尼迪克特教皇和弗朗西斯教皇提出的担忧与某个特定洗礼的有效性问题不同。在后一种情况下,如果对洗礼的有效性有任何疑问,教会要求进行临时洗礼以确保圣礼的有效性,因为洗礼圣事是救赎所必需的。
在婚姻的情况下,有效性问题只有在配偶一方或双方请求废止时才成为一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教会婚姻法庭,从教区级别一直到罗马轮值,实际上可能会考虑证据表明一方或双方没有正确理解婚姻的永久性,因此没有提供婚姻有效所必需的完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