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权威的类型
宗教权威是在宗教团体内做出决定和执行规则的权力。它是宗教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采取多种不同的形式。以下是一些最常见的宗教权威类型:
神学
神学是对宗教信仰和实践的研究。它经常被用来解释经文和发展教义和教义。那些精通神学的人通常被视为在宗教团体中具有权威。领导
领导是另一种宗教权威。这可以是正式职位,例如牧师或神父,也可以是非正式职位,例如精神领袖或长老。领导者负责指导团队并代表团队进行决策。传统
传统是另一种形式的宗教权威。这是遵循先辈教义和习俗的做法。它通常被视为维护群体价值观和信仰的一种方式。圣经
圣经是上帝的书面话语,它通常被视为宗教团体内部权威的最终来源。圣经被用来解释宗教信仰和习俗,它被视为真理的最终来源。结论
宗教权威是宗教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有多种形式,例如神学、领导力、传统和圣经。每种类型的权威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了解不同类型的权威对于就宗教事务做出明智的决定非常重要。
每当权威的性质和结构成为讨论的主题时,马克斯·韦伯对权威人物类型的三重划分就不可避免地发挥了作用。在这里尤其如此,因为 宗教的 权威特别适合用超凡魅力的、传统的和合理化的系统来解释。
为什么权威很重要?
韦伯将这三种理想类型的权威描述为被认为是合法的——也就是说,它们被接受为对他人产生有约束力的义务。毕竟,除非一个人有义务以一种超越单纯的外在服从的方式服从某些命令,否则权威的概念本身就被取消了。
重要的是要了解这些是理想的权威类型,在人类社会中很难找到任何以“纯粹”形式存在的权威。至多一个人可能会找到一种权威,它主要是一种或另一种,但至少混合了一种其他类型。人类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保证了权威系统也将是复杂的,宗教当然也是如此。当局。
在检查宗教机构的行为时,检查宗教团体成员认为合法的权威结构也很重要。人们认为男人可以当牧师而不是女人的权威依据是什么?一个宗教团体可以根据什么驱逐其成员之一?最后,宗教领袖在什么基础上可以合法地要求社区成员自杀?除非我们了解这些权威结构的本质,否则社区的行为将难以理解。
魅力权威
魅力型权威也许是这群人中最不寻常的——与其他权威相比,它相对罕见,但在宗教团体中尤为常见。事实上,即使不是大多数,也有许多宗教是建立在超凡魅力权威的基础上的。这种权威源于拥有“魅力”,这是一种使人与众不同的特征。这种魅力可以被视为源于神圣的恩宠, 精神 财产,或任何数量的来源。
魅力型权威的政治例子包括国王、战士英雄和专制独裁者等人物。超凡魅力权威的宗教例子包括先知、弥赛亚和神谕。无论如何,权威人物声称拥有其他人无法获得的特殊权力或知识,因此他有权以不同的方式服从他人 有福的 .
然而,关键是仅仅断言一个人与众不同是不够的。所有类型的权威都取决于其他人认为该权威是合法的心理因素,但当涉及到魅力型权威时,这种心理因素要强烈得多。人们必须同意,例如,一个人被上帝感动了,他们现在有一个 超越的 责任按照他或她的命令跟随那个人。
因为魅力型权威不像传统或法律权威那样基于外部性,所以权威人物和追随者之间的联系本质上是高度情绪化的。追随者的忠诚源于坚定不移的信任——通常是盲目和狂热的。这使得结合在起作用时非常牢固;然而,如果情绪消退,纽带就会急剧破裂,对权威合法性的接受可能会完全消失。
当一个群体受到魅力型权威体系的规范时,通常只有一个人占据权力的顶峰;有魅力的权威不会轻易分享风头。因为这个人物通常无法执行组规所必需的所有任务,当然,其他人被分配了职位——但这些都不是有薪水的职业。相反,人们正在听取对“更高目标”的“号召”,魅力型领导者大概也服务于此。这些助手通过与先知或领袖的交往分享先知或领袖的魅力。
魅力型权威从来不会出现在真空中——在每种情况下,已经存在某种形式的传统或法律权威,它们创造了界限、规范和社会结构。就其本质而言,超凡魅力的权威对传统和法律都构成了直接挑战,无论是部分还是全部。这是因为权威的合法性既不能来自传统也不能来自法律;相反,它来自一个“更高的来源”,它要求人们比目前对其他权威表现出更大的忠诚度。
传统和法律都受到其本质的限制——有一些对魅力不承认或不接受的行动的限制。魅力型权威是不稳定的,不需要始终如一。它更多地以运动和革命为特征——它是推翻传统和法律以建立全新的社会和政治秩序的一种手段。在此,它承载着毁灭的种子。
追随者所需的情感和心理投入非常高——它可以持续一段时间,但最终必须逐渐消失。社会团体不能仅仅建立在持续革命的基础上。最终,必须创建新的稳定的行动系统。魅力是常规的对立面,但人类是自然形成常规的习惯性生物。
最终,一个有魅力的团体的做法变得套路和套路最终成为传统。不可避免的是,最初的魅力领袖必须死去,任何替代者都只是最初的苍白影子。如果团队要生存,原领导者的做法和教义将成为传统。因此,魅力型权威变成了传统权威。我们可以在基督教,伊斯兰教, 乃至佛教.
传统权威
一个按照传统权威组织起来的社会群体是一个严重依赖传统、习俗、习惯和惯例来规范人类行为、明辨是非并确保足够稳定以允许该群体生存的社会群体。之前发生的一切都被认为是事情应该的样子,要么是因为它们一直有效,要么是因为它们在过去被更高的力量神圣化了。
那些在传统权威体系中担任权力职位的人通常不会因为个人能力、知识或培训而这样做。相反,人们根据年龄、性别、家庭等特征担任职务。然而,与此同时,人们对权威人物的忠诚度非常高个人的而不是朝向该人持有的某个“办公室”。
这并不意味着这种权力的行使可以完全任意。人们可能效忠于一个人而不是他们的职位或整个传统,但如果领导人试图违反传统,他的权威所要求的合法性可能会受到质疑,甚至可能会被完全撤销。
从某种意义上说,权威人物欠他的忠于传统创造的界限和结构。当这些权威人物遭到拒绝和反对或两者兼而有之时,人通常以被违背的传统的名义反对谁。传统本身很少被拒绝,例如当一个有魅力的人物出现并承诺以更高的目的或权力的名义推翻旧秩序时。
虽然超凡魅力权威在本质上独立于传统或法律,而法律权威必须独立于个人的突发奇想或欲望,但传统权威在两者之间占据了一个有趣的中间地带。传统的权威人物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但仅限于在很大程度上不受他们控制的某些限制范围内。改变当然是可能的,但并不容易也不会很快。
重要的是要记住法律/理性权威和传统权威之间的另一个重要区别,那就是创造权威社会结构的传统没有被编纂。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它们将获得外部法律的地位,这将引导我们获得法律/理性权威。诚然,传统权威的权力可能得到外部法律的支持,但权威本身被认为主要来自传统,其次,如果有的话,来自编纂传统的成文法。
考虑一个非常不同的例子,婚姻是一种关系一男一女但绝不会超过两个人或两个人之间的同性是源于社会和宗教传统。有法律规定这种关系的性质,但法律本身并未被引用为反对的根本原因 同性恋婚姻 .相反,据说同性恋婚姻被排除在外,正是因为传统的权威性和约束性,这些传统被视为一种集体常识。
尽管传统很容易对人们产生强烈的影响,但这往往是不够的。纯粹传统的问题在于它的非正式性。因此,它只能以非正式的方式执行。当一个群体变得足够大和足够多样化时,社会规范的非正式执行就不再可能了。违法行为变得太有吸引力和太容易或两者兼而有之而无法逃脱。
因此,那些对保护传统感兴趣的人必须寻求其他的强制执行方法——依赖于成文规则和条例的正式方法。因此,挑战或威胁传统神圣性的社会压力导致一个群体的传统被转化为正式的法律和规则。我们所拥有的不是传统的权威体系,而是合法/理性的权威。
理性的、法律的和专业的权威
理性化或合法化的权威在历史上随处可见,但在现代工业化时代获得了最广泛的认可。最纯粹的合理化权威形式是官僚机构,马克斯·韦伯在他的著作中详细讨论了这一点。事实上,可以公平地说,韦伯认为官僚行政形式是现代世界的象征。
韦伯将理性或法律权威描述为一种系统,它依赖于人们对许多重要因素的接受。首先,这种类型的权威本质上必然是非个人的。当人们听从这样一个权威人物的命令时,这与人际关系或传统规范无关。相反,效忠是基于(大概)能力、培训或知识,一个人所担任的职务。即使是那些负责和行使权力的人也与其他人一样受到同样的规范——引用一句话,“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其次,规范是编纂的,最好是基于经验或理性价值观。事实上,传统在这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许多被编纂成法典的东西与理性或经验的关系不如与传统习俗有关。然而,理想情况下,社会结构应该依赖于最有效地实现群体目标的任何事物。
第三,与此密切相关的是,合理化的权威往往在其职权范围内受到严格限制。这意味着法律当局不绝对当局——他们没有权力或合法性来规范一个人行为的各个方面。他们的权威仅限于特定主题——例如,在一个合理化的系统中,宗教权威人物具有指导一个人如何祈祷所必需的合法性,但也没有指导如何投票的合法性。
当一个人假定在她的能力范围之外行使权力时,担任其法定权力职位的人的合法性可能会受到挑战。可以说,创造合法性的部分原因是愿意理解一个人的正式界限,而不是在它们之外采取行动——这再次表明,非个人化的规定平等地适用于每个人。
任何在理性权威体系中任职的人通常都需要接受某种形式的技术培训。 (理想情况下)某人出生在哪个家庭或他们的行为有多么有魅力都没有关系。至少没有外貌适当的培训和教育,该人的权力不被视为合法的。例如,在大多数教会中,如果没有成功完成预定的神学和牧师培训课程,一个人就不能成为牧师或牧师。
可能的第四类:技术权威
有些社会学家认为,这种培训的重要性日益增加,证明第四类权威的使用是合理的,通常称为技术或专业权威。这种权威几乎完全取决于一个人的技术技能,很少甚至根本不取决于担任某个特定职位。
例如,医生由于成功完成医学院学业而被视为具有相当大的医疗权威,即使他们没有被医院聘用担任特定职位。但与此同时,担任这样的职位也有助于增加医生的权威,从而展示不同类型的权威如何同时出现并相互促进。
然而,如前所述,没有任何权威体系是“纯粹的”——这意味着合理化的体系通常也会在其中保留早期权威类型的特征,包括传统的和魅力型的。例如,今天的许多基督教教堂都是“主教制”的,这意味着被称为主教的主要权威人物控制着教堂的运作和方向。人们通过正式的培训和工作过程成为主教,对主教的效忠是对办公室而不是对个人的效忠,等等。在几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主教的地位陷入了理性和法律体系中。
然而,认为有一位“主教”对一个教会拥有合法的宗教权威的想法 基督教 社区的基础是相信办公室可以追溯到耶稣基督。他们继承了耶稣被认为最初拥有的与他的直接追随者有关的魅力权威。没有正式的或有超凡魅力的方式来决定教会的主教如何以及为什么是追溯到耶稣的血统的一部分。这意味着这种继承本身就是传统的一种功能。主教职位的许多特征,例如必须是男性的要求,也取决于宗教传统。
